矿产资源监督管理
1、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必须合法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履行合理开发、有效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的义务。这些义务包括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特殊矿产的合理勘查,依法合理开采矿产资源,采取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以及综合开采、利用矿产资源。
2、矿产资源监督管理的基本职责是管理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以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相关管理政策、标准和规范,进行资源储量的评审、登记与统计,管理地质资料汇交,分析供需形势,制定资源政策等。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在地矿行政中占据核心地位。
3、【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是指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行政监督的主体,依法对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以及矿山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内容】主要包括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矿山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等。
4、国务院于1987年4月29日发布了《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旨在加强对全国范围内矿山企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国土资源部〔2oo9〕141号文
1、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41号)要求,按照“一把锄头开矿”和“一个矿区只能有一个开发主体,一个矿体必须只有一个开发主体”的原则,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快推进全县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整合和非煤矿山企业重组工作。
2、根据应急工作发展需求,起草《全国地质灾害应急业务发展规划纲要》,编写《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业务发展规划》。经多次内部讨论、全国专家研讨、并征求各省意见后,完成两份规划文本编写。
3、省编委浙编[2003]159号文确定本院的单位性质为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直属的社会公益类纯公益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011年3月和2012年1月,经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我院增挂“浙江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和“浙江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牌子。
4、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鉴 2010上海国际珠宝首饰展览会由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国土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钻石交易所、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上海宝玉石协会等七大中国权威的珠宝行业机构联合主办。
5、国土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2001年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珠宝评估专委会”),委员会由来自珠宝界和评估界的30名委员组成。该专业委员会是将珠宝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相融合的专业团体,创新地构建了珠宝评估的组织管理体系。
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管理司内设机构
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管理司内部设立4个处级机构,分别承担不同矿产资源管理职责。具体设置如下:综合处,负责矿产资源管理政策制定、市场制度指导、信息化管理、探矿权与采矿权核查、数据库管理、资源开采资质审批以及行政事务工作。编制4名,包含处长1名、副处长1名和工作人员2名。
矿产开发管理司:负责矿产资源的开发和管理。矿产资源储量司: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评估和管理。地质环境司:关注地质环境问题,进行环境保护和治理。执法监察局: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监察。科技与国际合作司:推动科技进步和国际合作。人事司:负责部内人事管理和干部培养。
国土资源部——主管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国务院组成部门。